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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8 02:25:25 文章类型:居转户 责任编辑:
今天教师节,
沪小户在这里先祝我们辛勤的人民教师
节日快乐!
感谢老师们的辛劳付出,
为祖国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的人才!
那老师们在办理居转户的时候,
有没有什么激励政策?
这个不用说,当然有啦!
来随沪小户一起看下吧!
政策依据: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2〕12号 注:目前居转户政策到2019年12月31日。
根据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居转户基本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根据办法第六条(激励条件)
居转户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朋友们,问题来了,看到没有,
远郊地区教育单位,
哪些才属于远郊地区教育单位呢?
请往下看!
(直接上图)
有了这项激励政策,
对于奋斗在一线教育岗位上的人民教师
也是一种激励和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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