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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研落户上海的重点和难点(18年)

发布时间:2021-10-27 03:28:13 文章类型:应届生落户 责任编辑:

最近有不少粉丝咨

读研怎么落户

现在专门做一个推文

 

首先我们要理解读研落户依据的政策是

《关于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

中的

《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该政策每年都会发,每年差不多

2018年最新的变化是北大清华本科或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落户。

落户政策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

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结合 2018 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

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

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

(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

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

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

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

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

生事务中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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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 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

效。 用人单位 2017 年所办理的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未与

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

效。对因用人单位隐瞒情况导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错失户籍申请机会的,

将予以通报。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

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

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

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

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

条件限制);

与符合 2018 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

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

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

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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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2018 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受理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工作日) 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

时间可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 2018 年 5月 25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

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 3)。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www.firstjob.com.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

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

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

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

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

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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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

“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

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

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

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18 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

行初审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

2018 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 72 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

30 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需通过上海就业创业服务

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

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

60 日内做出, 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咨询电话: 6482919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解读时间

 

 

1、读研落户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

不可以是同等学力申硕(单证),不可以是非全日制研究生。

2、就读期间必须无缴纳社保记录。

3、就读期间创业的可以缴纳社保(自己公司给自己缴纳)。

4、全日制研究生不可以是定向和委培。

5、用人单位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上一年5月3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6、不能全日制就读的我们推荐全日制研究生业余班(华师大、上大、华理等名校均有)。

7、一般来说每年都要达到72积分(积分规则看下表)。

 

评分办法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高校名单、紧缺专业过长,需要的可以单独咨询沪小申,文末有联系方式)

 

几点常见问题

1、中外合作办学形式的不可以

2、往届不可以

3、无法做到随迁直系亲属

 

几点建议

1、落户准备从入学考试,不能等到毕业再去盘算

2、学费可以申请贷款(农商行利率3个点)

 

3、尽早准备考研(考研时间为12月底,报名时间为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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