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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申请被拒,经典案例一览无余!

发布时间:2021-10-26 06:28:42 文章类型:居转户 责任编辑:

外地户籍小孩想要在上海上学,其家长必须满足居住证积分120分。最近有家长在申请居住证积分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前来询问我们,今天我来带大家一起看下这些问题。

 

案例一:某学生父亲最近准备申请居住证积分,但是在准备申请的同时这位学生的妈妈也在涉及刑事案件,所以这位学生急忙前来询问这种情况下她的父亲的积分申请会不会受到影响?

答:这位学生的爸爸正在准备申请居住证积分,前提是爸爸跟刑事案件没有关系,并且其他的情况满足积分120分条件的话,也就是配偶的刑事案件并不会影响另一半的积分申请的。

但是这位学生的母亲的刑事案件在涉案中的话,在他们申请居住证积分的时候,表格中有一项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那一栏中,涉案的妈妈不能勾选随员,否则影响积分申请。

 

 

 

案例二:某王先生最近因为居住证积分受理被拒跑来询问我们,经过了解才发现原来王先生在用大专+经济师中级职称+1倍社保的方式来申请的居住证积分,大家应该知道大专学历积分是50分,中级经济师职称分数是100分,但是中级职称所对应的社保应该是最近一年内累计6个月的社保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

但是我们从王先生的社保和个税单上看出来问题的所在,原来单位并没有按照王先生的中级职称所对应的社保基数缴纳相对应的数额,所以王先生的社保基数以及个税并不匹配,导致申请积分的时候直接被拒。

只看到王先生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不要以为自己取得了中级职称就稳稳的拿到积分了,我们还要注意自己的社保基数也要按照中级职称岗位的薪资去缴纳社保基数哦,所以大家也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不能掉以轻心。

 

 

 

案例三:A:李先生和老婆属于再婚,但是他老婆之前有未婚先孕史,他无小孩,那么现在李先生和老婆领证,生育一孩,现在申请积分,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B:陈先生女儿出生之后夫妻两个才去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后面陈先生和妻子离婚了,后来他们又复婚了,陈先生过来询问自己可以不可以申请居住证积分?

答:A:李先生的老婆是未婚先孕并不是未婚先育,所以怀孕和生育是两回事,没有结婚却生育小孩属于违反计划生育,但是未婚却怀孕是不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会影响居住证积分的申请。

B:陈先生和老婆不管是结婚还是复婚,他们的女儿都是在他们拿结婚证之前出生的,这就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属于取消积分资格,一票否决。

 

 

 

积分所需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二、积分对应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1)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2)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二:积分信息变更相对应材料

1、单位信息变更:基本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离职证明;

2、学历产生变更:先带好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变更后的学历原件至咨询台做学历验证(两个月左右),学历验证完成后进行居住证积分续办;

3、新增职称变更:基本材料+职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聘任表及岗位说明书);

4、新增配偶享受积分待遇:基本材料+配偶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个人的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居住证、配偶户口本);

5、新增子女享受积分相关待遇:基本材料+配偶及子女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个人的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居住证、配偶户口本,子女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子女户口本);

 

6、婚姻信息变更(离婚):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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